签证申请费
| 费用项目 | 金额 |
|---|---|
| Post-Vocational Education Work (职业教育后工作) 或 Post-Higher Education Work (高等教育后工作) | AUD $5,750 基础费 + 每位成年随行 AUD $2,875 + 每位未成年随行 AUD $1,450 |
| Second Post-Higher Education Work (第二次高等教育后工作) | AUD $2,265 基础费 + 每位成年随行 AUD $1,140 + 每位未成年随行 AUD $575 |
| 第二期费用 | 免费 |
以上金额以2026年7月1日为准,仅供一般参考。类别选择会改变费用。递交前请核对现行费用。
申请与批签地点
| 项目 | 规定 |
|---|---|
| 递交申请 – 一般主申请人 | 须在澳大利亚境内,且不在入境通关中 |
| 递交申请 – 指明的家庭成员情形 | 可在境内或境外,但不在入境通关中 |
| 批签 | 可在境内或境外,但不在入境通关中 |
已停用的 Replacement (替代) 类别有其自身的递交设定与截止期限,现已不属于常规途径。
递交时持有签证要求
| 情形 | 要求 |
|---|---|
| 一般主申请途径 | 递交时须符合合资格学生签证途径,或与之关联的过桥/实质性签证途径 |
| 学生签证时点 | 如递交时未持有合资格学生签证,须仔细核查6个月回溯途径 |
| 既往 485 记录 | 既往作为主申请人获批的 485 及终身 485 上限可能阻止或限制再次申请 485 |
先确认申请有效,再判断是否满足获签标准。满足获签标准不能补救无效申请。
职业要求
| 类别流 | 要求 |
|---|---|
| Post-Vocational Education Work | 提名职业须列于现行立法文书,且所依赖的学历须与该职业密切相关 |
| Post-Higher Education Work | 本类别不设提名职业要求 |
职业与合资格学历设定对日期敏感。递交前请核对现行立法文书与课程实际情况。
职业评估
| 类别流 | 要求 |
|---|---|
| Post-Vocational Education Work | 申请须随附已申请职业评估的证据;在决定作出前须取得合格的评估结果 |
| Post-Higher Education Work | 本类别不设职业评估要求 |
对 Post-Vocational Education Work,评估结果在决定作出时须合格且有效。
年龄要求
| 类别流 | 要求 |
|---|---|
| 一般主申请人 | 申请时不超过35岁 |
| 香港/BNO 护照持有人,或完成研究型硕士/博士学位者 | 申请时未满50岁 |
2024年7月后的框架调整了年龄设定。申请前请核对现行法律。
英语要求
| 类别流 | 要求 |
|---|---|
| 主申请人 | 申请须随附英语证据,除非适用指明的例外情形 |
| 偏远地区第二次/后续 485 | 申请人符合偏远地区第二阶段条款时,可能适用英语证据的例外 |
英语考试、护照及过渡性设定由立法文书规定并可能变化。递交前请核对现行英语立法文书。
健康要求
| 类别流 | 要求 |
|---|---|
| Subclass 485 | 适用 PIC 4005 健康标准 |
| 申请时的健康保险 | 申请须随附足够健康保险的证据,且保险须维持至决定作出 |
PIC 4005 不具有 PIC 4007 的健康豁免机制。批签后健康保险还将作为签证条件延续。
家庭成员
| 项目 | 要求 |
|---|---|
| 合并申请 | 在申请规则允许时,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纳入合并申请 |
| 后续入境家庭成员 (subsequent entrant) | Subclass 485 主申请持有人的家庭成员可能需要单独的后续入境途径 |
| 家庭成员条件 | 随行家庭成员须各自接受健康、品格、家庭成员及保险方面的审查 |
关系历史、未申报的家庭成员及新生儿情况应在递交前或批签后核查。
签证条件
| 项目 | 要求 |
|---|---|
| 8501 | 须维持足够的健康保险 |
| 8610 | 仅适用于偏远地区第二次/后续 485 群体 (含关联家庭成员):须在相关偏远地区居住、工作和学习 |
| 酌定条件 8515 | 视情形可能被施加;以批签通知书为准 |
8501 是 Subclass 485 全体持有人的常规保险条件。8610 条件不应适用于首次常规的 Post-Vocational Education Work 或 Post-Higher Education Work 批签。
常见问题
Q001. Subclass 485 是什么?它有哪两个 stream?
Subclass 485 是一本让完成澳洲学业的应届毕业生留下来工作的临时签证,主要用作通往日后技术、雇主担保或偏远路径的桥梁。它看着简单,实则是一道有效性与资格的考验:很多错误递交后无法补救,而且近几轮设置一再收紧,所以必须按现行法核对,而不是照它"简单"的名声想当然。
stream 随所学而定
有两个 stream,而且选择并不自由——它取决于所完成的学历:
- Post-Higher Education Work stream
[cl 485.231]—— 面向完成合格澳大利亚学位(学士、硕士、博士,或 graduate diploma)的人。它以学位为准,不挂提名职业、也不看技能评估。 - Post-Vocational Education Work stream
[cl 485.221]—— 面向完成合格 associate degree、diploma 或 trade qualification、且与提名技术职业密切相关的人[cl 485.222]。它需要提名职业、相关职业清单和一份技能评估。
由于所学类型、提名职业、技能评估、年龄、英语与证据全都由 stream 派生,所以先定 stream。较旧的名称——Graduate Work stream、Post-Study Work stream、以及 Replacement stream——如今只描述曾经持有的签证 [cl 485.211];Replacement stream 已对新申请关闭 [Sch 1 1229]。
Q002. 澳洲学习要求(Australian study requirement)要求什么?
澳洲学习要求是 Subclass 485 的核心门槛;就本签证而言,它写在 stream 条款本身之内 [cl 485.221] [cl 485.231]——而不是套用积分测试仍在用的 reg 1.15F 通用定义。学习须在申请前六个月内完成、全程以英语授课、且在申请人身在澳大利亚、持有允许学习的签证期间完成。
两道独立的时长检验,缺一不可
完成的学习须同时满足两个不同的尺度,而一门课可能过其一、败其二:
- 至少 16 个日历月的学习
[cl 485.221(b)] [cl 485.231(1B)(b)];以及 - 至少 2 个学年的学习
[cl 485.221(c)] [cl 485.231(1B)(c)],由立法文书LIN 19/085定为 92 周(一个学年为 46 周)。
两者都要满足,所以两者都要查。
Q003. 什么使一份 485 申请有效?为什么先查有效性?
无效申请比拒签更糟。它被当作从没提出过,所以没人需要审它、也没有复审权——拒签起码还能申诉,无效申请不能。正因如此,Schedule 1 的有效性规则要最先查,排在"该不该发签证"之前。
一份有效的 485 递交时需要什么
485 的主要递交规则在 [Sch 1 1229]:
- 人在哪里。 目前开放的两个 stream,其主申请人在申请时都必须身处澳大利亚、但不在 immigration clearance。符合条件的 subsequent entrant 可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申请。原有的境外主申请人支线并不是当前路径:另一组可在境外申请的是 Replacement stream,而该 stream 已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停止接受申请
[Sch 1 item 1229(3)(f)–(g), (5)(a)]。 - 签证史对不对。 申请人须持有合格学生签证;或持有基于有效签证申请获批的 Bridging A 或 Bridging B,且在此前六个月内曾持有合格学生签证;或持有实质签证,且在此前六个月内曾持有合格学生签证。这份概述并不穷尽全部路径:它省略了目前仍适用的 ART 撤销原决定路径与 subsequent-485 路径
[Sch 1 item 1229(4)(a)]。Post-Higher Education 申请人须持有或曾持有 Student(Class TU)签证。 - 只选一个 stream,职业类还要提名职业。 申请只能选一个 stream;Post-Vocational 申请人还须提名一个技术职业。
- 过往 485 不能太多。 申请人此前持有的 Subclass 485 不得已达四本。
- 表格对、签证费付。
其中任一出错,就没有可供裁决的申请。而且 stream、提名职业、申请人是谁,都被这份申请锁死——事后发邮件、写说明都改不了,所以弄错通常只能重新递一份(如果还来得及)。
品行核查(AFP)和技能评估则不同:它们是签证标准、不是有效性规则,弄错导致的是拒签(可复审),而不是无效。
Q004. 年龄与既往 485 有哪些限制?
有两道资格限制,会卡住那些"读书时还合规、到申请时却不再符合"的人:一道年龄上限,一道"曾持 485"的阻却。
年龄
申请人在申请时须在年龄上限之内 [Sch 1 1229]。一般是 35 岁及以下。更高的上限 不满 50 岁 适用于:持香港或英国国民(海外)(BN(O))护照者,以及完成了研究型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。这道限制在申请之时起作用,所以读书期间还远在线内的学生,可能在递交前就超龄——年龄按申请当天算,不按毕业时算。
既往 485 史
既往 485 的限制分两层:一层是"能否再拿一本主申请 485"的阻却,一层是"一生能持有几本"的硬顶。
阻却只数以主申请人身份持有的签证 [cl 485.211],且分为两道独立分项,每一道都是每位主申请人无论现在提名哪条 stream 都必须满足的共同标准,所以一侧已有的主申请 485 不能靠换到另一侧来规避:
- 职业侧(Graduate Work 或 Post-Vocational Education Work):此侧的既往主申请人不能再获授任何主申请 485,无例外。
- 高教侧(Post-Study Work 或 Post-Higher Education Work):此侧的既往主申请人同样不能再获授任何主申请 485,除非提名 Post-Higher Education stream 并满足区域二次签证要求,那是通往再一本的唯一路径。
硬顶则相反,数的是持有过的每一本——主副都算 [cl 485.211]:
- Post-Study Work 最多 3 本;
- Post-Higher Education 最多 2 本;
- 且跨所有 stream、不分主副,Subclass 485 总数不超过 4 本
[Sch 1 1229]。
由此有两个推论。其一,撞到任一硬顶,关上的是整条主申 485 之路,而不只是那一条 stream:cl 485.211 是每条 stream 的主申请人都必须满足的共同标准(common criterion),所以持有过 2 本 Post-Higher Education(或 3 本 Post-Study Work)的人,无论再提名哪条 stream 都过不了这一条——改递 Post-Vocational 也同样倒在这条条款上。其二,曾做副申请的人不被主申请阻却,只要自己独立符合主申请标准即可作为主申请人申请——但他持有过的那本副申请签证仍占用硬顶。
最后,在持 485 而非学生签证期间完成的学习,通常不能据以再拿一本 485,但障碍在于签证史、而非课程本身:一份有效的 485 需要持有或近期持有过合格学生签证 [Sch 1 1229],所以完全在 485 上读完、没有合格学生签证史的学位,过不了这道递交要件;而对既往主申请人而言,再拿一本主申请 485 无论如何都被阻却 [cl 485.211]。同一段学习仍可能计入技术移民积分,积分用另一套学习定义,也不要求那种学生签证史。
Q005. 英语要求是什么?如何满足?
Subclass 485 有它自己的英语要求 [cl 485.212],以两种方式之一满足:一份达到指定分数的认可考试,或一本指定类型的护照。考试与分数由立法文书规定,而非技术移民签证用的 "competent English" 定义。现行文书是 LIN 25/089,自 2025-08-07 施行。
现行分数
标准申请人(LIN 25/089,2025-08-07 起):
| 考试 | 总分 | 各单项 |
|---|---|---|
| IELTS(学术/通用) | 6.5 | 5.5 |
| PTE Academic | 55 | 听40 读42 写41 说39 |
| TOEFL iBT | 81 | 听12 读12 写14 说17 |
| CELPIP General | 8 | 6 |
| LANGUAGECERT Academic | 67 | 听49 读54 写56 说62 |
| MET | 58 | 听53 读51 写51 说43 |
| OET | 1310 | 听260 读280 写260 说310 |
持香港或英国国民(海外)(BN(O))护照者适用更低一档(IELTS 总分 6、各单项 5,及各等值),且未受 2024 年提分影响。
时限与机制
近期两处收紧要紧,且分两步到位:提分、以及有效期从三年缩短为一年,发生在 2024 年(LIN 24/021);LIN 25/089 则自 2025-08-07 起更换了认可考试清单——新增 CELPIP General、LANGUAGECERT Academic 与 MET,部分分数有所下调。对在该日期或之后参加的考试,C1 Advanced 不属于认可考试。考试须在申请前十二个月内完成。对 2025-08-07 当日及之后参加的考试,文书只规定了这一年的有效窗口;旧的单次考取明文规则(含 OET 例外)只继续适用于该日之前参加的考试。认可考试清单按严格口径解读、且不时变动,故须对照现行文书确认。
凭护照
只有由加拿大、新西兰、爱尔兰、英国或美国签发给该国公民的有效护照,才可以不考试满足要求 [cl 485.212] [LIN 25/089 s 9]。香港与 British National (Overseas) 护照持有人 适用的是上文所述 降低分数的条款,不能仅因护照由另一国家的 护照签发体系 签发而落入免考试规则。
对谁不适用
这项"考试或护照"要求,对满足区域二次签证标准者、或提名 Replacement stream 者不适用 [cl 485.212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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