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证申请费
| 费用项目 | 金额 |
|---|---|
| 主申请人 | 免费 |
| 18岁及以上随行申请人 | 免费 |
| 18岁以下随行申请人 | 免费 |
以上金额以2026年7月1日为准,仅供一般参考。主项费用为免费;递交前请核对现行费用。
申请与批签地点
| 项目 | 规定 |
|---|---|
| 递交申请 | 须在澳大利亚境内,且不在入境通关中 |
| 批签 | 须在澳大利亚境内,且不在入境通关中 |
申请人须已完成入境通关或符合特定的符合条件的非公民 (eligible non-citizen) 设定,且不处于移民拘留或刑事羁押中。
递交时持有签证要求
| 情形 | 要求 |
|---|---|
| Subclass 040 – 申请时的身份 | 申请人须为非法滞留,或所持签证将在申请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失效。 |
| Subclass 040 – 即将递交实质性申请 | 申请人须已尝试但未能递交有效的境内实质性签证申请,且能够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交。 |
| Subclass 040 – 重复批签限制 | 申请人自最后一次持有实质性签证以来,不得已获批过两个 Subclass 040 签证。 |
| Subclass 041 – 非申请人途径 | 申请人须为无法或不愿申请实质性签证的非法滞留的非公民,且无获授权的面谈官员可安排面谈。 |
Subclass 040 与 Subclass 041 采用不同途径。请先确认所考虑的是哪个子类。
家庭成员
| 项目 | 要求 |
|---|---|
| 合并申请 | 家庭成员单位成员可将其过桥签证D类申请与主申请人的申请合并递交。 |
| 自身资格 | 每位申请人须各自满足相应的过桥签证D类标准。 |
签证条件
| 项目 | 要求 |
|---|---|
| Subclass 040 | 适用 8101 条件。 |
| Subclass 041 | 适用 8101 和 8401 条件。 |
| 酌定条件 | 无酌定条件。 |
过桥签证D类并非常规的长审理期签证。请仔细核对具体子类及批签通知书。
常见问题
Q001. 过桥签证的"获授"(granted)与"生效"(in effect)有什么区别?
过桥签证可以在生效之前很久就已获授。签证一经获授即生效,除非签证本身载明于之后某日或某事件发生时才生效 [s 68(1)] [s 68(2)];而向仍持有实质性签证(substantive visa)的人授出的过桥签证,通常处于休眠状态,直至该实质性签证停止生效。过桥签证的生效日从不回溯至相关申请的递交之日,因此从递交到过桥签证实际生效之间可能出现空档。
工作权、旅行和签证条件都跟随实际生效的那个签证,而非仅仅获授的那个。只要访客、学生或其他实质性签证仍在生效,起支配作用的就是它的条件,休眠中的过桥签证的工作权不会激活。所依附的实质性申请是否有效,与过桥签证的生效日是两个独立问题:申请有效并不会把生效日提前。
Q002. 过桥签证何时停止生效、何时重新生效?同时持有多个过桥签证时,以哪个为准?
停止生效。过桥签证被取消即停止生效;正在生效的过桥签证,在该人的另一签证(特殊目的签证或海事船员签证除外)生效时停止生效 [s 82(3)]。各子类的停止条款再为所依附的程序附加时间表——以 Bridging A 为例:实质性申请被拒、ART 作出决定、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认定无效后 35 天 [cl 010.511];司法复审程序终结或撤回后 28 天 [cl 010.513]。若拒签是因未满足 PIC 4003(b) 或 PIC 4003A,则 Bridging A、B、C 在拒签决定作出之时即停止生效,而非 35 天后 [cl 010.511(1A)] [cl 020.511(1A)] [cl 030.511(1A)];但对符合条件、身在澳大利亚且不在 immigration clearance 的人,该立即停止随后必须接上替代的 Subclass 050 Bridging (General) visa 的立即授予 [reg 2.24A]。"ART 作出决定"这一触发点不包括发回重审(remit)的决定——发回后,时间表按重审的结果重新计算 [cl 010.511(1)(b)(iii)] [cl 010.511(1)(b)(viii)]。每个过桥子类都有自己的停止条款,应按实际持有的类别去读对应条款。
重新生效。因另一签证生效而停止生效的过桥签证,在其签证期内可以重新生效,条件是该人不再持有生效中的实质性签证,且该过桥签证要么是其持有的唯一一个,要么是其中"最优惠"(most beneficial)的一个 [s 68(4)]。
最优惠排序。各类别从最优惠到最不优惠的顺序为:Bridging B、A、C、D、R、E、F [reg 2.21(2)]。在 WA、WB、WC 类内部,无限制工作的签证优于限制工作的,限制工作的优于禁止工作的 [reg 2.21(3)];工作条件相同时,先获授者更优 [reg 2.21(4)]。但同时持有两本或以上 Bridging E 时,时间顺序相反:后获授者更优惠,最后获授者最优惠 [reg 2.21(5)]。
同一申请规则。就同一实质性申请后授出的过桥签证,会使就该申请先前授出的过桥签证停止生效 [cl 010.511(1)(b)(iv)] [cl 020.511(1)(b)(v)] [cl 030.511(1)(b)(iv)];这与最优惠排序是两种不同机制——后者在依附于不同申请的多个过桥签证之间运作。
Q003. 过桥签证如何在没有普通申请的情况下产生?
在附表 1(Schedule 1)普通申请路径之外,有多种机制。下列是主要例子,并非穷尽清单。
其一,某些实质性签证的递交过程本身附带一份过桥签证申请;并且在已提出有效实质性申请的特定情形下,reg 2.21B 允许无须申请即授出 Bridging A、C 或 E [reg 2.21B]。另有一条平行条款,在特定的配偶类和年迈父母类情形下强制无申请授出 Bridging A [reg 2.21A]。两者都严格限于其明文列举的情形。
其二,reg 2.25 允许对刑事羁押中的人、以及不愿或无法提出有效申请的人,无申请授签——但只能授出 Bridging E(Class WE)[reg 2.25]。"不愿或无法"这一支不是一般化的困难通道。
若过桥签证因所连接的实质性申请未满足 PIC 4003(b) 或 PIC 4003A 而立即停止生效,部长必须在停止时点之后立即向符合条件、身在澳大利亚且不在 immigration clearance 的人授予 Subclass 050 Bridging (General) visa [reg 2.24A]。
其三,s 75 规定了"视为授签":移民拘留中的合资格非公民申请订明类别的过桥签证,而部长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,视为在期限届满时已获授该过桥签证 [s 75] [reg 2.24]。视为授出的签证能存续多久,取决于实际被授予的子类,因此应去读对应的停止条款,而不是想当然地认为它很短:Subclass 050(Class WE)的签证在授签后 5 个工作日到期,若已安排离境则为 14 天 [cl 050.516];Subclass 051(Class WE)的签证则随保护签证或司法复审程序存续 [cl 051.513];Subclass 060(Class WF)的签证另有自己的一套期间 [cl 060.511]。
其他专门规则还包括 regs 2.22 与 2.23 的无效实质性申请及进一步过桥申请机制,以及 regs 2.25AA 与 2.25AB 的无需申请授予 Bridging R。必须认定实际适用的条款,不能假定所有无申请授签都落在上列例子之内。
即使授签是自动的,也应实际阅读授签通知和所附条件,而不是想当然。
Q004. 过桥签证持有人如何取得工作权?为什么雇主提名不能成立"迫切工作需要"?
工作权取决于实际生效签证的条件条款。cl 010.611(1) 至 (3E) 的特殊路径不附条件或附指定条件,但 cl 010.611(4) 的剩余情形会承接申请时所持签证的适用条件 [cl 010.611]。附禁工条件 8101 的 Bridging A 不能靠"变更"来放开工作,持有人须凭"迫切工作需要"另取一个 Bridging A;reg 1.08 对该短语作穷尽式定义:经济困难 [reg 1.08(a)],或狭窄的 Class UC / Subclass 457 提名一支 [reg 1.08(d)] [cl 010.211(4)]。提名这一支从未延伸到 Subclass 482,故已获批的 482 提名不能成立此需要——现实路径是经济困难,而以旅行为本的 Bridging B 的授签标准里根本没有迫切工作需要这一项 [cl 020.211]-[cl 020.213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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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或时间紧迫,注册移民代理可以评估资格、证据与递交策略。
联系 Best Visa SolutionsBest Visa Solutions Pty Ltd — 注册移民代理: Youbin Zhang (MARN 2519145), Chongxiao Ju (MARN 2518719). 本页仅提供一般信息,不考虑您的全部个人情况,也不构成针对个人的移民建议或法律建议。阅读本页不构成代理与客户关系。费用与规定以 2026年7月1日 为准,递交前请核对澳大利亚内政部现行要求。如与英文版不一致,以英文版为准。参见免责声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