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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class 864 付费年长父母签证(永居)

付费类 境内年长父母永居签证的主要签证要点。

签证申请费

费用项目金额
直接申请 – 主申请人AUD $6,300
直接申请 – 18 岁及以上随行申请人AUD $3,145
直接申请 – 18 岁以下随行申请人AUD $1,580
经 Subclass 884 后的较低第一期费用AUD $555 基础费 + 每位成年随行 AUD $280 + 每位未成年随行 AUD $135
第二期费用 – 直接途径AUD $43,600
第二期费用 – 经 Subclass 884AUD $19,420

以上金额以2026年7月1日为准,仅供一般参考。部分申请人存在较低费用、免费及儿童费率情形;如可能适用,请核查现行收费规则。递交前及缴纳任何第二期费用前,请核对现行费用。

申请与批签地点

项目规定
递交申请须在澳大利亚境内,不在入境通关中
批签通常在澳大利亚境内,不在入境通关中

递交时持有签证要求

情形要求
常规境内申请人须持有实质性签证,或满足相应的附表3要求
现持 Subclass 870持有 870 期间不能递交
曾持 Subclass 870须在 870 失效后离开过澳大利亚
既往父母签证申请任何较早的父母签证申请须已获决定或撤回

年龄要求

类别流要求
主申请人递交时,主申请人须为 aged parent,或持有 substituted Subclass 600 visa;这是 Schedule 1 validity requirement [item 1130A(3)(cb)]

年长父母的界定与养老金申领年龄挂钩。请核查现行养老金申领年龄,而非依赖固定的年龄数字。

健康要求

类别流要求
直接途径健康标准一般包括 PIC 4005
884 或替代批签 600 途径健康标准设置可能不同,须对照所用途径核查
家庭成员随行及非随行家庭成员可能需要接受健康与品格审查

家庭成员

项目要求
途径可直接递交,也可在持有 Subclass 884 后递交
父母关系主申请人须为已定居的澳大利亚公民、已定居的永久居民或已定居的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年长父母 (替代批签 600 情形下为父母)
担保人须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,且担保在决定时仍须有效;担保人可能可以更换
家庭成员平衡测试必须满足,除非申请人在申请时持有 Subclass 884 或替代批签的 Subclass 600
经济担保 (AoS)批签前必须提供
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纳入合并申请

付费类父母签证同样受排队与配额上限影响。在依赖时间预期前,请核查内政部现行排队信息。

签证条件

项目要求
附表8条件无强制性或酌定条件

常见问题

Q001. 境内年长父母签证有哪些?境内路径的优势是什么?

三个境内子类

对普通主申请人,三种申请均须在澳大利亚境内、但不在入境通关中 时递交 [item 1124A(3)(b)] [item 1130A(3)(b)] [item 1221A(3)(b)],获批时申请人也须在澳大利亚境内 [cl 804.411] [cl 864.411] [cl 884.411]。Schedule 1 另行要求主申请人在递交时为 aged parent,或持有 substituted Subclass 600 visa [item 1124A(3)(bc)] [item 1130A(3)(cb)] [item 1221A(3)(cb)]。aged parent 是达到可按 Social Security Act 框架获授 age pension 的年龄 [reg 1.03 def aged parent];使用 substituted-600 路径的主申请人则须在 decision 时满足相应的 parent criterion [cl 804.221(b)] [cl 864.212(ab)] [cl 884.212(1)(a)(ii)]。它们是:804类(Aged Parent),非付费类、永久;864类(Contributory Aged Parent,付费类年长父母),付费类、永久;以及 884类(Contributory Aged Parent〔Temporary〕,付费类年长父母临时),即通向 864 的付费类临时第一阶段。

境内优势

由于这些签证在境内递交、也在境内获批,申请人可能符合 bridging visa 资格,从而在 parent application 审理期间合法停留。但有效 lodgement 本身并不能证明某一特定 bridging visa 一定获批或已经生效;结果取决于申请人的当前 status、适用的 bridging-visa criteria 及任何 conditions。三者的财务取舍仍很明显:804 费用较低、操作性队列更长;contributory 864(直接、或经 884)有高额 second visa application charge,队列明显较短但仍然漫长。

谁必须是 aged parent

在 substituted-600 路径之外,只有主申请人必须是 aged parent。配偶或 de facto 伴侣可以作为随行申请人(家庭成员单位成员)一同申请,自己不必满足年龄要求 [cl 804.311] [cl 864.311] [cl 884.311]——所以一对夫妻,只要其中一人到养老金年龄就够。

对于普通 aged-parent 路径,aged-parent 身份按递交申请时的事实判定,事后无法取得:递交时未到养老金年龄的人,不会因在排队中到达该年龄而变得合资格。这一点在主申请人于等待期间去世时最关键——在世的配偶只有在递交时自己也是 aged parent 才能接续申请,因为该身份当时就必须存在、且无法事后补足。

Q002. 如何有效地在境内递交?随之而来的是什么过桥签证?

所在地与身份

申请人必须在两个时点身处澳洲境内、但不在入境通关中:作出申请时 [Sch 1 item 1124A] [Sch 1 item 1130A] [Sch 1 item 1221A],以及签证获批时 [cl 804.411] [cl 864.411] [cl 884.411]。这个要求只卡这两个时刻,中间不要求连续在澳,但 grant-location requirement 意味着决定作出时申请人必须在境内。

Schedule 2 的 status rules 因 subclass 而异。对 804 而言,若 s 48 适用于申请人,还须满足 cl 804.211(1) 中关于拒签/取消及后来成为 aged parent 的附加要求;此外,申请人须持有 Subclass 771 以外的 substantive visa,或最后所持 substantive visa 不是 Subclass 771,而不持 substantive visa 的申请人还须满足 Schedule 3 criterion 3002 [cl 804.211] [cl 804.213]。对 864 和 884 而言,通常规则同样要求持有 Subclass 771 以外的 substantive visa,或具备订明的过往 substantive-visa status 并满足 criterion 3002 [cl 864.211(1)] [cl 884.211(1)]。若申请人在提出 864 或 884 application 的同时撤回 Subclass 804 application,该通常规则不适用 [cl 864.211(2)] [cl 884.211(2)]。这些都是 Schedule 2 grant criteria,而非 Schedule 1 validity requirements,因此必须分开分析有效 lodgement 与最终 eligibility。

过桥签证

在持有 substantive visa 期间作出的有效境内申请,通常同时也构成一份 Bridging Visa A 申请:除非 reg 2.07A 将其排除,该实质性申请即启动 Class WA 这条申请路径 [Sch 1 item 1301] [reg 2.07A],随后 Bridging Visa A 可以依 Subclass 010 的准则获批 [cl 010.211(2)]。获批不等于立即生效:在 substantive visa 仍然有效期间获批的 Bridging Visa A,要到该签证终止时才开始生效,此后允许申请人在父母类申请获裁定期间留在澳大利亚 [cl 010.511]。这份过桥就是"境内优势"背后的机制:正是它让父母能在澳洲(而非境外)等上数年。但是否获批、附带什么条件、何时生效,都须逐案确认而非想当然;工作权与 Medicare 等实务问题也随该确认而定 [cl 010.611]

Q003. 哪些境内子类需要 经济担保 (AoS)?

AoS 是什么

经济担保 (AoS)是一项移民要件,在保证被社会服务部秘书长(Secretary of Social Services)接受时即满足 [reg 1.03 def 经济担保 (AoS)]。保证本身不是移民文书——它是《社会保障法1991》第 2C 章下的一份 经济担保 (AoS),由 Services Australia 管理。所以移民要件(保证是否已被接受?)与其管理(收入、保证金、追偿)是两套系统;父母签证靠"被接受"这一事实满足,而不是靠准备或提交保证的步骤本身。

如何、何时提供

AoS 不随签证申请一起递交。作为实务做法,由于父母类案件可能在排队里搁上数年,内政部会在案件临近裁定时发出请求,依据的是其“索取进一步信息”的权力 [MA s 56],而这份请求可能会设一个很短的回复 deadline。一旦被要求,由 assurer(作担保的家庭成员,或另一名合资格的人或经批准的机构)向 Services Australia 提交保证,而非向内政部。Services Australia 对 assurer 做收入审查。对于普通成年人的强制 Parent AoS,法律要求提供订明的 security;Services Australia 评估 assurer 并适用订明的 security amount,该金额按适用的 assurance structure 和被保证成年人数变化,而不是逐案决定是否需要 security [Social Security Act s 1061ZZGD(2)(b), (3)] [AoS Determination ss 18–20]。该 security 可退还,并在 assurance period 内持有。一旦 Services Australia 接受该保证,这一“接受”即满足签证要件。保证期内,向该父母支付的可追偿社保款项先从 security 追偿、再向 assurer 追偿;未被动用的 security 在期末释放。

哪些境内签证需要

AoS 是两个境内永久签证的强制要件——804 [cl 804.224] 和 864 [cl 864.226]——而临时的 884 要求。因此在 884→864 路径上,该要件只在永久的 864 阶段挂上,而非 884 阶段。

金额随时间变

由于收入和保证金的标准由另一套系统单独管理、且随时间变动,保证人在递交时的状况到数年后可能已不再符合标准——所以真正算数的是保证被实际要求提交时的当前数字,而非递交时的数字。

Q004. 费用与排队如何影响子类选择?

费用

804 是非付费类的:只收普通申请费。付费类的 864 和 884 带一笔高额的第二次签证申请费 [Sch 1 item 1130A(2)(b)] [Sch 1 item 1221A(2)(b)],在签证获批前缴纳 [cl 864.411]。在 884→864 分阶段路径上,这笔费用分摊到临时和永久两个阶段,而非一次付清。金额很大、且随时间变动;而且对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递交的申请,这三个签证的第一笔 instalment 还按申请人是否持有 Pacific-regional country(定义见 reg 1.03)签发的有效护照分档 [reg 1.03 def Pacific-regional country] [F2026L00874 Sch 3 items 13, 18, 36-38],因此适用档位和当前附表一(Schedule 1)数字都要在递交时核对。

排队

Section 85 允许部长以 legislative instrument 设定某一财政年度的最高数量;适用的 determination 达到上限时,section 86 才阻止继续 grant,而尚未获批的 Parent applications 会继续留在队列中,不会因此失效 [MA s 85] [MA s 86]。LIN 26/042 曾设定 2025–26 财政年度的 Parent 与 Contributory Parent 上限,但已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废止;截至 2026 年 7 月 12 日,未找到适用于 2026–27 财政年度的 section 85 determination [LIN 26/042 ss 4–6, 8]。Home Affairs 目前仍通过 cap-and-queue 安排管理 Parent applications,因此一份完整、可批的申请仍可能要在操作性队列中等待。适用的 cap 不能阻止向澳洲公民、持有生效 permanent visa 的人,或通常居住于澳洲且其持续居留不受法律所施加时间限制之人的 spouse、de facto partner 或 dependent child 授予签证 [MA s 87(1)]

在付费类一侧,轮到哪些申请被处理,由一份父母处理指令(parent-processing direction)决定——它是一份排定队列顺序的政策文书,不是签证 criterion,并会不时被替换。

费用与时间的权衡

804 费用较低,但队列更长;付费类的 864(直接、或经 884)贵得多,但队列明显较短。Home Affairs 在 2026 年 7 月 9 日估算,新的 Contributory Parent application 约需 15 年,新的 Parent 或 Aged Parent application 约需 33 年。这些是当前操作性估算,不是法定期限;依赖这些数字前,请核对 Home Affairs 的最新估算。

Q005. 884→864 分阶段路径如何运作?804 如何转换成 864?

884→864 路径

884 是临时第一阶段,864 是永久终点。把高额付费类签证费用分两次支付是用它的显见理由,但它还带一个不那么明显的优势:它锁定了健康位置。曾持有 884 的人在 864 阶段不再按不可豁免的 PIC 4005 重新检测——其健康只是"部长认为适当的健康检查"——所以临时阶段期间出现或恶化的状况本身不会拖垮永久签证。对健康脆弱的父母,先走 884 可以起到保护作用,而不只是分摊费用。

永久阶段并不要求申请人在递交 864 时仍在字面上持有 884。在整个 864 中,"884 持有人"被定义为包括:当前持有人、在申请前 28 天内任何时候持有过的人、以及部长认可其存在令人同情且令人信服情形的人 [cl 864.111]。但只要 884 持有人身在澳洲,就被锁定在这条路径上:自最后一次入境以来,他们只能有效递交很窄的一组申请——主要是对应的付费类永久签证,外加少数例外如医疗签证或保护签证 [reg 2.07AI]

804→864 转换

一名正在轮候的 804 申请人,若属 aged parent 且负担得起付费类签证费用,可切换到更快的 864:同时递交 864、撤回 804。若父母持有与 804 申请相连的过桥签证A或过桥签证B、不持有实质性签证,且此前未获过此类 grant,两件事同时到位:864 通常的境内身份/附表三要求被关闭 [cl 864.211];并且随新的 864 申请自动获授一份新的过桥签证A、无需另行申请过桥,使父母持新桥合法留在澳洲 [reg 2.21A]。转换时的排队位置由处理指令处理,而非独立的保证,所以转换要仔细留档、并核对当前指令。同样的切换——递交的同时撤回——也可从 804 转入 884 [cl 884.211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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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st Visa Solutions Pty Ltd — 注册移民代理: Youbin Zhang (MARN 2519145), Chongxiao Ju (MARN 2518719). 本页仅提供一般信息,不考虑您的全部个人情况,也不构成针对个人的移民建议或法律建议。阅读本页不构成代理与客户关系。费用与规定以 2026年7月1日 为准,递交前请核对澳大利亚内政部现行要求。如与英文版不一致,以英文版为准。参见免责声明